【2024艺考参考】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668)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2000年批准设立,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六、学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七、招生对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

4.专业安排:学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序细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排序录取,外语类按外语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至与所报志愿、单科成绩相关联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实施新高考的省份专业安排原则从其规定。入学后对专业不甚满意者,请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

5.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6.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7.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8.艺术类(设计学类)、体育类招生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规定投档规则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明确规定了投档规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1)文化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的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认定:学生参加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即“专业统考”)的考试成绩。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1.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九、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年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社会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艺术奖、退役大学生奖、考研深造奖等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生)。

十一、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就业政策:学院积极促进高质量就业。学院进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校招名录,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4家大型国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组建“订单班”“定向班”,与国内多家核电站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培养输送协议,提供毕业生优质的就业资源和前景广阔的就业岗位。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在成渝双城经济圈、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建立多个校地合作基地、预就业基地,与数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效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网址:www.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相关推荐:

【艺术类招生简章】各院校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专题

【艺术类分数线】含联考分数线、校考合格线及录取分数线汇总

【艺术类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2024艺考参考】2023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艺术生未参加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考(专业考试),能否报考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咨询问答

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艺术生未参加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考(专业考试),能否报考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咨询问答
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2023/10/11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的通知

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的通知
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2023/10/11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通用版)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通用版)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
入学须知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宾西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宾西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信息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江北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江北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信息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开始

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已公布:【网上报名及缴费】2023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
2024安徽报名时间
安徽高考报名信息2024安徽报名时间2023/10/11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
陕西高考招生资讯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2023/10/11

2023年宁夏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2023年宁夏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
宁夏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2023/10/11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安徽官方通知原文
安徽高考报名信息2024安徽官方通知原文2023/10/11

2023年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
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10/11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日程表

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日程表
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
吉林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2023/10/11

辽宁省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辽宁省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
辽宁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2023/10/11

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各科目考试说明

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各科目考试说明
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
天津高职单招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2023/10/11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4新疆艺术类校考资格名单
新疆艺术类校考2024新疆艺术类校考资格名单2023/10/10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提醒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提醒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
江苏高考报名信息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2023/10/1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起实施)

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起实施)
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
福建美术统考考试信息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2023/10/1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