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艺考参考】2023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3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民族学院,国标代码为11661,英文译名为Sichuan Minzu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地址为:

康定校区:四川省康定市姑咱镇学府路354号,邮政编码626001;

泸定校区:四川省泸定县泸桥镇,邮政编码626100。

第四条 办学类型以普通本科为主、普通专科为辅,兼有少数民族预科。

第五条 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签章以及颁发单位均为四川民族学院。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第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咨询、来信来访办公室,负责受理、回复考生及家长有关招生录取信访及咨询。咨询电话:(0836)2856805。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录取机制,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少数民族预科除外),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六条 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按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在西藏自治区招收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科目须有藏语文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生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向四川省、山东省、甘肃省、云南省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四川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二类模式招生录取按川教函〔2017〕242号“即2020年高考起,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四川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政策执行。

(五)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六)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依据学校向相应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按照相应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四川民族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监督。学校纪委办监督电话:(0836)2856171。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供考生查询,查询网址:http://zjc.scun.edu.cn/。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及招生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scun.edu.cn/。

咨询电话:(0836)2856805 (兼传真);(0836)2853003。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四川民族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艺术类招生简章】各院校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专题

【艺术类分数线】含联考分数线、校考合格线及录取分数线汇总

【艺术类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2024艺考参考】2023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艺术生未参加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考(专业考试),能否报考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咨询问答

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艺术生未参加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考(专业考试),能否报考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咨询问答
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4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艺术类报名考试2023/10/11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的通知

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的通知
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
艺术类招生简章2023年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复测2023/10/11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通用版)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通用版)
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2024年绍兴文理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
入学须知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入学须知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体育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2023/10/11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宾西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宾西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信息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江北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4年江北校区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
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单独招生信息2024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专业2023/10/11

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开始

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已公布:【网上报名及缴费】2023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
2024安徽报名时间
安徽高考报名信息2024安徽报名时间2023/10/11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
陕西高考招生资讯2024年陕西高考学考报名信息2023/10/11

2023年宁夏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2023年宁夏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
宁夏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宁夏高考资讯2023/10/11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安徽官方通知原文
安徽高考报名信息2024安徽官方通知原文2023/10/11

2023年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
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甘肃高考招生资讯2023/10/11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日程表

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日程表
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
吉林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吉林高考学考考试时间2023/10/11

辽宁省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辽宁省2023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
辽宁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辽宁高考学考成绩查询2023/10/11

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各科目考试说明

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天津市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各科目考试说明
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
天津高职单招2024年天津高考高职单招2023/10/11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4新疆艺术类校考资格名单
新疆艺术类校考2024新疆艺术类校考资格名单2023/10/10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提醒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提醒
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
江苏高考报名信息2024年江苏高考报名信息2023/10/1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起实施)

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起实施)
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
福建美术统考考试信息2024年福建统考考试说明2023/10/10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