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27
@高考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2、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院部:福州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8个二级学院。
第七条 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八条 2022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录取
第九条 以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纪律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我院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官网www.fjny.edu.cn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律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 83420158(招生办)/83420178
传 真: (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www.fjny.edu.cn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三、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学校概况】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历史文化悠久、自然生态优越、地理位置独特、功能定位明确”四大优势,全力打造“相思岭大学生创业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两张名片,大力实施“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社会服务”四个同步发展战略,...【点击进入>>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