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你get到了吗?

艺考

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

Q:

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承担什么责任?

A: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Q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有哪些法律责任?

A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款规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Q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A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Q: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的,如何处理?

A: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Q

企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吗?

A

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Q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Q:

在疫情期间,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物质,如何处理?

A: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Q

在疫情期间,私自排放有毒有害废物的,如何处理?

A

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疫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Q

出入小区、超市、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出门不戴口罩,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A: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Q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的,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Q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A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Q:

违反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麻将档,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Q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A

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Q

隐瞒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会有什么后果?

A

根据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END

现场直击!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园艺学院在2021年甘肃省园艺园林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佳绩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每周甘农发布:定格校园的精彩七天

来源|金张掖普法

编辑|刘兵艳

责编|张馨正

审核|王百玲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温馨提示:在浏览“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你get到了吗?”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问题,该内容由用户上传,目前的状态为内容正在审核中。

ai审核.png

对本文进行反馈,可以加快审核进度或“点击这里”前往其他网站查看。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综合评价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6/29

萍乡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及2023年计划

萍乡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及2023年计划
萍乡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及2023年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萍乡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及2023年计划2023/6/29

郑州财经学院分省2023年本科计划

郑州财经学院分省2023年本科计划
郑州财经学院分省2023年本科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郑州财经学院分省2023年本科计划2023/6/29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陕西省招生计划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陕西省招生计划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陕西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陕西省招生计划2023/6/29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代码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代码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代码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代码一览表2023/6/29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甘肃省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甘肃省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甘肃省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甘肃省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2023/6/29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新疆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新疆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新疆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新疆高职专科批招生计划一览表2023/6/29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23年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23年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23年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23年统招招生计划一览表2023/6/29

宁夏大学2023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宁夏大学2023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宁夏大学2023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宁夏大学2023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6/29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江苏省计划一览表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江苏省计划一览表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江苏省计划一览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江苏省计划一览表2023/6/29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外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计划一览表(非高考改革省份)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外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计划一览表(非高考改革省份)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外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计划一览表(非高考改革省份)
普通类招生计划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外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计划一览表(非高考改革省份)2023/6/29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表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表
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表
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本科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表2023/6/29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陕西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陕西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陕西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陕西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2023/6/29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甘肃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甘肃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甘肃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甘肃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2023/6/29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2023/6/29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四川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四川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四川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四川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2023/6/29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河南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河南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河南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河南省2023年招生计划及2022年录取情况2023/6/29

2023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黑龙江省招生计划公布!

2023年黑龙江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黑龙江省招生计划公布!
2023年黑龙江普通类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黑龙江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6/29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省外招生计划2023/6/29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全国招生计划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全国招生计划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全国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全国招生计划2023/6/29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