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华南师范大学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高考华南师范大学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image.png

2、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华南师范大学现有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汕尾校区。

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510631。

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邮政编码:510006。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528225。

汕尾校区: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邮政编码:51662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对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考试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组,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我校广东省物理类师范、历史类师范、物理类非师范、历史类非师范本科专业、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均在本科批录取。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如有变动,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体育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入围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如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如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的65%录取,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具体办法按《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排序原则顺序录取,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区、市),则依据以下成绩排序:高考总分(裸分)-数学-语文-英语

第二十四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按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考成绩。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公共外语教学中,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九条 学校调档和专业分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三十条 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网络与新媒体、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单独安排招生专业组,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各专业间进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7600元/生·学年;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0000元/生·学年。

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网络与新媒体、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均需按上述学费标准缴纳本专业学费。在国内学习期间,另需缴纳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培训费(含外语强化培训、引进外方课程、全英或双语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等费用)18000元/生·学年,涉及半学年在国内学习的,按学年标准的一半缴纳。在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期间,另需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 800—16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绿”学生资助体系。目前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荣誉奖学金、学生创新奖、雪莲奖学金、雪莲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同时,学校还设有校内固定岗位、临时岗位等勤工助学岗位。此外,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需求,实施“青云计划”“鸿鹄行”“自强社”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5211098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2@sc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cnu.edu.cn

监督邮箱:zsb03@scn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本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华南师范大学授权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三、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34万平方米,图书374万册。学校物理学列入国...【点击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最新】华南师范大学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综合评价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2023/4/27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2023/4/27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2023/4/27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2023/4/27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招生专业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2023/4/27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综合评价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2023/4/27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招生专业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2023/4/27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2023/4/27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单独招生信息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2023/4/27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招生专业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2023/4/27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2023/4/27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2023/4/27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2023/4/27

各大艺术院校2023年按照什么规则录取?

校考成绩正在发放中,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根据各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可以换算出大概需要达到的文化分数。
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
2023艺考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2023/4/27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汇总!2023年艺考生不要错过!

​艺考志愿填报时,院校层次和地理位置都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院校层次越高也就意味着院校专业实力越强,提供的平台越大。而好的地理位置,视野会更广,就业机会更多!近日,“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正式公布,这是考生了解院校层次的重要参考依据!下面,根据软科排名给大家总结了“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的top5院校”,为各位考生提供院校选择参考!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
2023艺考各省实力强劲院校2023/4/27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6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高考招生资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4/26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