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理工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高考广东理工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image.png

2、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广东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理工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2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高要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祈福大道;邮政编码:526100

鼎湖校区: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金鼎路;邮政编码:5260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按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综合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本校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和日语,非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福建省等高考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8387888

传 真:0758-8387898

电子邮箱:gdlg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lg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lgxy.edu.cn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张书记

监督电话:0758-8387822

传 真:0758-8387899

电子邮箱:gdlgxybgs@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理工学院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理工学院授权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三、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广东理工学院

一、创建与发展历程广东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起步于1995年创办的肇庆科技培训学校,历经肇庆科技学校、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几个发展阶段。经过20多年的努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不断增强。2014年5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院正式更名为广东理工学院,办学定位为本科层次应用技术类型民办普通高等...【点击进入>>广东理工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最新】广东理工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综合评价关于开展2023年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2023/4/27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吉林省高职单招、对口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已邮寄2023/4/27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志愿录取查询2023/4/27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单招录取查询】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结果查询公告2023/4/27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
招生专业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应用开发)专业简介2023/4/27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
综合评价温州商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分线公布,26日17时可查询成绩2023/4/27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
招生专业重庆工程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2023/4/27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
招生专业2023参考,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学院专业介绍2023/4/27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
单独招生信息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操作指南2023/4/27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
招生专业东莞理工学院新增4门本科专业2023/4/27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章程2023/4/27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2023/4/27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青岛电影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2023/4/27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事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2023/4/27

各大艺术院校2023年按照什么规则录取?

校考成绩正在发放中,很多同学都在问文化要多少分才能录取?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根据各校考院校的录取规则、结合往年的录取分数可以换算出大概需要达到的文化分数。
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
2023艺考艺术院校2023年录取原则2023/4/27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汇总!2023年艺考生不要错过!

​艺考志愿填报时,院校层次和地理位置都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院校层次越高也就意味着院校专业实力越强,提供的平台越大。而好的地理位置,视野会更广,就业机会更多!近日,“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正式公布,这是考生了解院校层次的重要参考依据!下面,根据软科排名给大家总结了“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的top5院校”,为各位考生提供院校选择参考!
各省实力强劲院校
2023艺考各省实力强劲院校2023/4/27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6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海洋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高考招生资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4/26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结果查询公告
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浙江理工大学综合评价2023/4/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