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9日开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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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0
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我省2023年度助学贷款将于7月19日开始受理,业务政策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承办的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9月13日,其中,续贷受理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8日,首贷受理时间为8月7日至9月13日。市县具体受理时间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二、政策介绍
(一)贷款性质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班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弥补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按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还款政策
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按年偿还贷款利息,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注:若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四、办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
五、申请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申请系统为“学生在线系统”,网址是https://sls.网址未加载。
六、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申贷流程
(二)申贷材料
1.首贷学生
2.续贷学生(远程或现场受理均可)
2.1远程受理(主推)
为避免人员聚集,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网址未加载),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本人已实名认证的手机支付宝(首次贷款为2022年以前的借款学生)或平安口袋银行APP(首次贷款为2022年的借款学生)进行人脸识别的方式远程办理贷款,无需前往现场,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于更换共同借款人的,需续贷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2.2现场受理
七、常见问题
1. 助学贷款发放流程是什么呢?
如您的合同审批通过,贷款将在11月左右通过我行指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发放,无需您操作。助学贷款发放金额为合同金额,贷款发放时按照高校录入的回执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若您的合同金额超过回执金额,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将留在您的个人助学贷款账户中。
2.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当贷款发放到高校后仍有结余时,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到对应代理结算机构APP (您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区进行操作。
3.是否需要提前缴纳学费?
如您已成功办理助学贷款,入学时提供《受理证明》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即可。申贷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的,不需要在开学前提前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申贷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的,需要自行补交差额部分。
八、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和省后勤资助办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遇到问题请先向银行或教育部门咨询。借款学生毕业后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九、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省内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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