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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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30 16:14:21 文/汪波 图/池雨婷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24年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在公告中公布了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相关信息,本文整理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告的详细内容。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加分照顾政策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近日发布公告《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关于2024年黑龙江高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原文内容如下:
40.就业自主士兵,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就业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荣誉勋章的退役军人,在其文化统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2.烈士研究生竞赛,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有下列其中一项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结果;
(2)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44.其中有下列一项的考生,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纳入优先录取。
(1)平时嵌入式二等功或者战时嵌入式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学业;
(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三)驻地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贫困地区和西藏、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主要内容;
(四)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五)在飞行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六)从事舰艇工作20年军人的遗骸;
(7)在航天和涉核战区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剩余时间。
45.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且学籍在自治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高中当地考生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时,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通过。
4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害残公安民警均参加全国统考的,《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部队人员所属参加国家统招考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所有符合满足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果高校在分数录取分数线下降分录,满足分数不顺延。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加拿大能力认可高中教育学校还须按相关规定公示给考生所在名单,不得公示考生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所有高考均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以上信息缓存自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告《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标题可查看公告完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