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东北石油大学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高考东北石油大学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三、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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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不超过本科总计划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以及调节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2022年我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有: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四个专业)、地质学类(包括地质学、地球化学两个专业)。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学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2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同分排位办法进行分配专业,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3.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需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我校实行1:1调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实行平行志愿专业的省份,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乐件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一致。

(三)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三条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报考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二十五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七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第六章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中国石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入学复查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三、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东北石油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2000年2月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黑龙江省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点击进入>>东北石油大学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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