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高考招生章程即将发布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27
@高考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2023届高考生:为方便各位家长及考生提前规划、准备报考材料和了解招生政策,本文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汇总整理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发布时间以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供2023届高考生参考。
本文目录:
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提示:本文篇幅较长,大家可以点击以上目录快速查看对应内容。
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入口
1、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届时,【2023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2、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章程发布入口:
收藏关注》〉2023年全国各省市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同步各高校官网更新最新2023招生章程信息,涵盖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类型招生简章信息)
点击进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发布页【包含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含往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重要参考】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以下为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53)
学院地址:哈尔滨新区(江北大学城)学院路 999 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概况:学院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CDIO国际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黑龙江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校,黑龙江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院校,黑龙江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单位,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单位标兵。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七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美术统考;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投档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并未满足所填报志愿录取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五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第十三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开展“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440301)(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081001)(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440403)(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本科)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440402)(专科)对接东北石油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080601)(本科)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五年,五年均在我院培养。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院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的招生政策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网址:http://zs.hict.org.cn
招生咨询邮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报考专栏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原名是哈尔滨技术专门学校;1960年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3月,与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0年—2003年先后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通过优势互补、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学院已由当初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发展为今日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点击进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栏】
四、2023高考报考专题汇总【报考必看】
1.【招生章程】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汇总【招生章程|各类型招生简章】
2.【招生计划】2023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汇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
3.【录取分数】2023年全国各院校录取分数/专业分数汇总【录取最低分|录取平均分|投档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