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湘南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湘南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5”,英文名称为“Xiangnan University”(缩写为“XNU”)。学校网址为https://www.xnu.edu.cn。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入选国家“双万计划”建设序列,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专业立项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防医学药学等22个专业获批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办学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王仙校区(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和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25号)。

第三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湘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条件者,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初审,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学位学分,符合“辅修学位”规定的,授予相应辅修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职高对口、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做好录取工作和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实际、生源分布、就业情况和科学发展等综合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条 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分发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均按规定进行编制、公布和调整。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湘南学院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每年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确定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一位小数;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1.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省份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投档排序;如生源省份没有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2.经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篮球项目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足球项目认可全国专业技能统考成绩,按专业技能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面向湖南省(省级计划)及郴州地区(市州计划)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院校子系统”,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设置自动分档。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纳学杂费。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标准,按学年学分进行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湘南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xnu.edu.cn/)、新生入学须知和张贴栏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免、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在本章程之前发布的招生宣传资料,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之规定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湘南学院

2023年4月30日

以上内容为湘南学院招生网发布的高考招生章程信息,查看湘南学院更多招生章程相关发布情况,请点击>>湘南学院招生章程专栏

快速查询已发布高考招生章程的院校名单:

回复【招生章程】即可一键查看

相关推荐:

🔥【招生章程】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发布专题

🍀【招生计划】各院校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汇总

🔍【录取分数线】各院校各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录取查询·提前收藏】各院校高考录取查询(查询入口/时间/发布状态)

🏫【大学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大学专业库】1500+大学专业介绍、就业方向及前景

👉湘南学院本科招生网专题

官网发布缓存图:湘南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

湘南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单独招生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2023/5/8

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

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
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昆明理工大学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2023/5/8

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江苏省各专业组招生录取分数

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江苏省各专业组招生录取分数
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江苏省各专业组招生录取分数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江苏省各专业组招生录取分数2023/5/8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2023/5/8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外省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公布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外省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公布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外省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公布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外省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公布2023/5/8

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艺术类招生简章暨南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2023/5/8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各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排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各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排位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各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排位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各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最低排位2023/5/8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3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3/5/8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2023/5/8

暨南大学关于公示2023年体育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暨南大学关于公示2023年体育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暨南大学关于公示2023年体育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
体育类招生信息暨南大学关于公示2023年体育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的通知(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2023/5/8

关于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果进行确认的通知

2023年,关于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结果进行确认的通知
2023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2023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综合评价2023/5/8

宁夏关于查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通知

宁夏关于查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通知
宁夏关于查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通知
宁夏高职单招宁夏关于查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通知2023/5/8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3级春季高考招生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3级春季高考招生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3级春季高考招生录取通知书已发出!
普通类录取信息广州华夏职业学院2023级春季高考招生录取通知书已发出!2023/5/8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普通类录取信息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2023/5/8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2023/5/8

西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西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西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西安工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2023/5/8

南京医科大学2018-2022年近几年江苏省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

南京医科大学近几年江苏省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南京医科大学2018-2022年近几年江苏省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
南京医科大学近几年江苏省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南京医科大学近几年江苏省外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2023/5/8

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生视频面试实施方案

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生视频面试实施方案
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生视频面试实施方案
普通类招生章程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生视频面试实施方案2023/5/8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招生信息上海立达学院2023年三校生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资格审核结果查询2023/5/8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分数线,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年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分数线2023/5/8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