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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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录取原则
2023/1/10
录取综合分计算
根据我校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含书法学)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及专业培养特点,我校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报考我校不分文、理科(历史、物理)性质,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具体录取办法可以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刊载的《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含书法学)录取办法》。
我校已取消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含书法学)语文、外语单科线要求。
复查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复查与专业复试,如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其他
1、我校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 不需要参加校考,招生省份及其余相关事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公布的《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项目招生简章》。
2、艺术教育专业按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相关政策执行,面向全国招生40名,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调整相关方案。
4、本简章解释权归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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