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春季返校通知

- 学生返校指南 -

亲爱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长春市和学校属地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实现学生平稳、安全、有序地“分批错峰”返校,现将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学生家长和同学们给予理解和支持。

一、学生分批返校时间安排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说明:

1.吉林省内学生指 2月17日起居住地在吉林省内的学生;

2.吉林省外学生指 2月17日起居住地不在吉林省内的学生;

3.所有学生返校前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和返校;

4.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尚未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的学生请于返校前在居住地接种;

5.学生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返校,不得提前和延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需和辅导员报备请假。

二、返校基本要求

1.学生本人及共同生活者未被确认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或未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

2.学生本人及共同生活者返校前14天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境外旅居史,境外旅居史需追溯至42天(28+14);

3.学生本人及共同生活者返校前14天,无新冠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未接触过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4.学生本人返校前14天,无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或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有以上不适症状但已痊愈并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5.学生个人吉祥码为绿色。吉事办学生通信行程卡显示区域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 及境外;

6.返校行前1日下午13点前将《2022年春季学期集中返校学生审批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吉事办“吉祥码”、通信行程卡(防疫行程卡)报给辅导员,经辅导员初审符合条件者方可返校,未经批准的学生一律暂缓返校;

7.学生持《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审批表》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报到,学校正门测温、审验吉事办“吉祥码”和通信行程卡(防疫行程卡)。

三、返校具体要求

学生返校时除遵守返校基本要求外,吉林省省内和吉林省省外学生还需分别遵守以下规定:

(一)省内学生

1.至2022年2月16日24时止,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境外旅居史或与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另行安排;

2.从2022年2月17日零时开始,学生非必要不得离开现居住地,每天按时登陆“健康打卡小程序”填报体温等健康信息和位置信息,学工处将每日通报一次打卡情况。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居住地,须向所在的学院申请,经学院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 省外学生

1.至2022年2月16日24时止,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境外旅居史或与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另行安排;

2.至2022年2月16日24时止,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且非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所在城市的学生可正常返校;

3.至2022年2月16日24时止,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所在城市的学生暂缓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另行安排;

4.从2022年2月17日零时开始,学生非必要不得离开现居住地,每天按时登陆“健康打卡小程序”填报体温等健康信息和位置信息,学工处将每日通报一次打卡情况。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居住地,须向所在的学院申请,经学院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开;

5.请合理安排返校行程,避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所在城市中转(火车、客车、飞机)。

四、下列情况学生暂缓返校

1.学生本人和共同生活者被确认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的学生暂缓返校;

2.至 2022年3月3日零时止,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所在城市的学生暂缓返校;

3.返校时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所在城市中转(火车、客车、飞机)的学生暂缓返校;

4.从2022年2月17日零时起至2022年3月3日24时止,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且仍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所在城市的学生暂缓返校;

5.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暂缓返校。

暂缓返校的学生,具体返校时间学校另行通知。居家期间,学校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安排远程教学辅导。

五、返校前注意事项

1.家长每天须督促学生在手机端登录学校打卡系统进行打卡(注意打卡时打开手机定位),便于学校为该学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2.学生应熟知口罩正确佩戴方法,返校前要带足个人防护口罩以备返校旅程及在校期间使用;

3.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或咳嗽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保持社交距离;

4.不要携带酒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公寓内不允许个人使用酒精喷洒消毒,避免火灾苗头和事故发生;

5.自行打印《2022年春季学期集中返校学生审批表》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校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六、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1.返校途中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推荐戴手套保持手部清洁卫生,避免手直接接触公共物品;

2.返校途中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 口鼻,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体温检测;

3.如果途中发热的应自觉测量体温,发现或出现可疑症状的应主动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 N95 口罩(不带呼气阀),避免与其接触或接触他人,视情况及时就医或及时报告与可疑症状者情况;

4.途中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居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5.吉林省内学生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尽可能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

6.吉林省外学生要合理规划行程,尽量减少在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停留时间,避免在中高风险地区、长春市属地排查管控地区(实时更新)及所在的城市中转;

7.返校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相关信息要在《2022年春季学期集中返校学生审批表》登记清楚,并保留好相关行程信息以备查验;

8.为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陪同家长只能送至学校正门,不得进入校园。

七、入校时注意事项

1.学生进入校园时,须经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出示“吉祥码”、通信行程卡(防疫行程卡)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向学校接待人员提交打印签字的《开学返校审批表》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学生入校时若有体温异常或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或入校审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将进入学校应急隔离区,请自觉服从学校接待人员的应急管理和安排;

3.入校后,按规定路线进入学生公寓,严格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减少聚集,减少群体接触潜在的感染风险;

4.返校后学校实行“非必要不离校”(时间为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0日),学生返校时需带足必需的生活用品,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校园不离开长春市的,须向所在的学院申请,经学院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开。期间学生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必须佩戴口罩,学生在公寓内到卫生间如厕,到洗漱间打水、倒水需要佩戴口罩;

5.每日早7点、中午12点、晚20点三次检测体温,寝室长汇总后通过公寓辅导员工作群如实报给公寓辅导员;班长汇总全班体温情况后上报辅导员;体温≥37.3 度的学生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严格执行“零报告”“ 日报告”制度;

6.有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学工处反映,不得在网络上发表未经官方确认的消息和言论;

7.学校开通了健康咨询热线,学生可拨打或预约进行健康咨询。开通心理辅导官方QQ:749857678、187119606、349418522;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官方邮箱:749857678@qq.com。

点此展开

致各位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转载自:湖说有道 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示:在浏览“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及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问题,该内容由用户上传,目前的状态为内容正在审核中。

ai审核.png

对本文进行反馈,可以加快审核进度或“点击这里”前往其他网站查看。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6/29

2023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2023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2023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2023/6/29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
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
普通类招生计划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联办五年专分地市分专业2023/6/29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外省)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外省)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外省)
普通类招生计划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计划(外省)2023/6/29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招生计划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招生计划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省招生计划2023/6/29

广西:关于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通知

广西:关于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通知
广西:关于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通知
广西高考志愿填报广西:关于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通知2023/6/29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宣化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省外分专业招生计划2023/6/29

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青海高考录取查询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023/6/29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浙江省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浙江省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浙江省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普通类招生计划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浙江省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2023/6/29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2023年高考后续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2023年高考后续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2023年高考后续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
贵州高考招生资讯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2023年高考后续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2023/6/29

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考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考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考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
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考生网上志愿填报须知2023/6/29

广东:2023年全国联招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及录取安排的通知

广东:2023年全国联招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及录取安排的通知
广东2023年全国联招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及录取安排的通知
广东高考志愿填报广东2023年全国联招考试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及录取安排的通知2023/6/29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重庆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重庆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重庆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
普通类招生计划江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重庆招生代码及分专业计划数2023/6/29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投档次序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投档次序
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投档次序
江西高考志愿填报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投档次序2023/6/29

2023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内蒙古高考志愿填报2023年公安院校在内蒙古地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23/6/29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省外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省外招生计划2023/6/29

2023年吉林省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须知

2023年吉林省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须知
2023年吉林省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须知
吉林高考招生资讯2023年吉林省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须知2023/6/29

关于2023年军队院校在宁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2023年军队院校在宁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分数线的通知
关于2023年军队院校在宁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分数线的通知
宁夏军校招生关于2023年军队院校在宁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分数线的通知2023/6/29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广东省夏季高考普通类(物理)招生计划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广东省夏季高考普通类(物理)招生计划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广东省夏季高考普通类(物理)招生计划
普通类招生计划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广东省夏季高考普通类(物理)招生计划2023/6/29

新疆考生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三)

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新疆考生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导(三)
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2023/6/29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