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工业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艺术类报名考试
2020/11/5
2013年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江西、江苏、湖南七省招收美术类考生。
辽宁省、河北省、吉林省: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加试,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黑龙江、湖南、江西、江苏:考生须参加本省招考办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在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基础上,必须参加由我校在当地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江苏省将文化课成绩折合成750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不低于40分)。
辽宁省、河北省、吉林省: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加试,我校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黑龙江、湖南、江西、江苏:考生须参加本省招考办举行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在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划定合格线基础上,必须参加由我校在当地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为:文化课成绩按30%换算、专业课成绩按70%换算后相加得出综合分(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江苏省将文化课成绩折合成750分),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英语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不低于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