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4年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信息
2024-3-11 14:24:32 文/庞瑾 图/程潇洋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忠诚
副组长:洪文秋
成 员:马明、刘世军、孙笑红、孙萍、陈卓、袁锦香、崔莉芳、谭英杰
职责:全面领导协调注册入学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崔莉芳
成员:杨洋、赵璞瑶
职责:具体负责注册入学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考务组
组长:谭英杰
成员:张莹
职责: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核、试卷的评阅保管以及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等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笑红
成员:王欢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世军
成员:聂孝亮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和考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五)财务审计组
组长:袁锦香
成员:王安静、苏琳
职责:负责报名考试费用的收取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网络安全组
组长:马明
成员:王超、回春明
职责:负责网络报名、信息发布、系统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工作
(七)综合服务组
组长:陈卓
成员:周莹
职责:负责接待服务工作
(八)医疗组
组长:王延婷
组员:胡旭
职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九)保障组
组长:孙萍
组员:于磊、赵国辉
职责:负责车辆安排、环境卫生、水电保障等工作
二、注册入学条件
(一)参加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1 | 540101 | 高中生/中职生 | 3 | 12000 | |
2 | 540106 | 高中生/中职生 | 3 | 12000 |
四、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
2.志愿说明: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2个志愿,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专业志愿。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报名时间:3月8日8:00—4月8日17:00;
4.报名网址:http://www.lnvut.edu.cn
(二)收费
1.考务费:120元/生。
2.交费方式:考生在网上直接填写《报名表》,将考务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汇入我校账户(报名成功点击报名页面缴费按钮进行缴费,缴费成功页面有提示,建议考生将缴费成功页面进行照片留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vut.edu.cn)
(四)打印、领取准考证
4月12日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面试内容及时间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形式,无卷面作答,故没有命题环节。
时 间 | 科 目 | |
4月13日 | 9:30—11:50 | 面 试 |
注:
1.面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2.以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面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时,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择优录取。仍有未录取满的专业,按专业服从调剂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三)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录取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九、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对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进行公布。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录取审核
(一)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录取。
(二)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我校注册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已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四)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收费情况
(一)学费收取标准
具体学费标准详见《实施方案》第三点招生专业及学费表格中学费列项。
(二)退费办法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如有退学,按《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文件执行,按月退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均为8000元/学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学年/生、学校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学年/生、二等3000元/学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学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学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到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十二、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申请分数复核,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版和复核诉求发送至13221896@qq.com,经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考生成绩复核时间为4月18日8:00-16:00,复核电话0416-2113801。
十三、申诉举报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负责注册入学工作的申诉和举报,联系电话:0416—2113880
十四、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416—3697555、3698555、5058080
学校官网:http://www.lnvut.edu.cn
十五、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项 | 备注 |
3月8日8:00- 4月8日17:00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 |
4月9日-10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 |
4月11日 | 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 |
4月12日 | 打印、领取准考证 |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 |
4月13日 | 考试 | |
4月14日-15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
4月16日 | 网上公布成绩 | 考生查询成绩, 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
4月18日 | 成绩复核 | |
4月22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 | |
4月25日 | 公示预录取结果,并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 以省招考办规定时间为准 |
相关推荐: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专题(含艺术类招生计划、章程、高考录取及分数线查询等)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