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级招办有关加分或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在同一投档单位内,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籍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学校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考生、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或清退。

第二十一条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相应专业本科学习计划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国家体检标准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我校部分专业。

英语类专业只限英语语种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且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在山东省的本科招生批次为普通类,省属公费医学生为普通类提前批,其余本科招生计划为普通类常规批。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jwczsbgsamail.jnmc.edu.cn

信访邮箱:网址未加载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 jnmc.edu.cn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为济宁医学院招生网发布的高考招生章程信息,查看济宁医学院更多招生章程相关发布情况,请点击>>济宁医学院招生章程专栏

快速查询2022已发布高考招生章程的院校名单:

回复【招生章程】即可一键查看

相关推荐:

🔥【招生章程】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发布专题

🍀【招生计划】各院校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汇总

🔍【录取分数线】各院校各专业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录取查询·提前收藏】各院校高考录取查询(查询入口/时间/发布状态)

🏫【大学院校库】2800多所院校信息在线查询

🎯【大学专业库】1500+大学专业介绍、就业方向及前景

👉济宁医学院本科招生网专题

官网发布缓存图:2023年济宁医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

权威发布!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权威发布!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权威发布!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开通

2023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成绩今日可查询!,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开通
2023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2

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北京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清华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23年清华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清华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23年清华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清华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北京大学发布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北京大学发布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北京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河北外国语学院附属中学2023招生简章

河北外国语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河北外国语学院附属中学2023招生简章
河北外国语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河北外国语学院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权威发布!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3年济宁医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权威发布!济宁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3年济宁医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年济宁医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2023/4/22

吉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吉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吉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3年吉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吉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23年东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东北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2023年东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
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年东北大学普通类招生简章2023/4/22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新增专业
2023高考新增专业2023/4/22

2024年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河南统考信息,2024年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2024年河南统考信息
河南美术统考信息2024年河南统考信息2023/4/22

2024年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河南统考信息
河南美术统考信息2024年河南统考信息2023/4/2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结果查询及复核办法

202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结果查询及复核办法
202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3年校考合格名单公布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3年校考合格名单公布
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2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
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2023/4/22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征集拟录取名单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征集拟录取名单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自主招生信息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3/4/22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9+3”高职单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9+3”高职单招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3/4/22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相同考分考生拟录取情况的公告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相同考分考生拟录取情况的公告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2023/4/22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单招录取通知书延期邮寄通知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单招录取通知书延期邮寄通知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单招录取通知书延期邮寄通知
单独招生录取信息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单招录取通知书延期邮寄通知2023/4/22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