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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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志愿填报
2024-5-18 17:00:37 文/梁梓涵 图/程潇洋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2024年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在公告中公布了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规则,本文整理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告的详细内容。
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投档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近日发布公告《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关于2024年山东高考投档规则的原文内容如下:
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夏季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