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单独招生简章
2021/12/8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42;省内招生代码:C842
第五条 学院办学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禹城市学院街566号 邮编:251200;
青岛校区:青岛市即墨区崇祥路6号 邮编:26623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计划2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报名时间、考试方式
2021年3月3日—5日,凡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学校和专业
第十五条 考生线上考前模拟。
已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和专业报名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于 2021年3月10 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时登录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平台参加模拟考试 网址:http://www.dzkjxy.com
第十六条 考生线上考试时间。
1、系统测试:考生须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上午8:30—10:00时,登录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ww.dzkjxy.com)测试网络效果。
2、网上正式考试:上午10:30—12:30。
第六章命题与评分
1、单独招生依考生网上测试成绩核算;
2、综合评价招生依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网上测试成绩按1:1:8比例核算。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技术技能类考生,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九条 公示预录取名单:3月15日-20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条 公示期过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录取。
第八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1、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助学金:为使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助学金,专科类分三档:一档每年2200元/人,二档每年3300元/人,三档每年4400元/人;
3、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并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缓扶助政策。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积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大学生服兵役每年国家代偿学费不超过8000元。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证书颁发: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考生无语种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三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0532—58763662;
学院网址:www.dzkjxy.com
电子邮箱:sddzkj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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