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2021/6/23
2021年6月是全国第9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一、非法集资基本概念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最常见的手法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四、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要求。宣传月期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了《条例》知识竞赛,竞赛通道开启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5日24:00。
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编辑:耿昕龙
配图:耿昕龙
审核:王敏
温馨提示:在浏览“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的时候,遇到了一点问题,该内容由用户上传,目前的状态为内容正在审核中。
对本文进行反馈,可以加快审核进度或“点击这里”前往其他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