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正式施行
普通类招生章程
2023/4/19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
正式施行
根据2023年1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6-2号)》要求,《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正式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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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章程的重要性
学院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院办学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院内的“小宪法”,是依法治校的总纲。
修订章程的原因
《学院章程》于2014年7月22日经教育厅第11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一次修改,于2018年11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通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学院内部办学条件也发生了新变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章程》对学院改革发展引领和保障作用,学院依法依规启动并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修订章程的过程
学院章程的第二次修订历时近两年,学院坚持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章程的修订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修订完善阶段。2021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学院章程开启建院以来的第二次修订,将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新修订)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落实总目标有关要求等重要内容写入学院章程。同时,根据学院发展实际,又进一步修订了章程内容,经过学院2022年4月18日第二次院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又进一步进行了修改,经2022年4月18日三届二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2.第二阶段:补充修订阶段。2022年7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专家反馈的学院章程修改意见二十六条,做了修改和完善,共新增了3条,又根据自治区专家反馈的九条已经修改2处,新增3条,后又根据2022年11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法规处组织的高校章程修订研讨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相关职业教育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写入章程。
3.第三阶段:审核报批阶段。学院章程从2018年11月30日教育厅的核准稿九章86条,修改到目前的十章95条,共有30处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新增“第八章 学院与社会”。于2022年11月22日第16次党委会讨论通过。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准,最终根据2023年1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准书(第 6-2 号)文件通过,学院 2023年2月1日全院印发实施。
新修订章程的概貌
现行《学院章程》分为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院、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教学和科研、教职员工、学生、经费、资产和后勤,学院与社会、学院标识、附则共十一部分,95条。新增第八章学院与社会的6条内容,新增学院纪委的主要任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及其职责、教材进行分级分类审读、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6条内容,删除关于师德建设委员会的1条内容,修改30处。
新修订章程的主要变化
其一是写入新思想、聚焦新目标——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新的教育方针,以及五大职业院校功能写入办学宗旨,新的目标写入办学定位
具体为:学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别加入——全面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的五大功能。同时完善办学定位:新增以巴州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聚焦全面推进“优质校”“双高校”建设的新目标新使命,以全面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为引领,以落实“一体两翼”办学格局为主线,这一部分内容,继续立足巴州,面向南疆,服务全疆,全力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通道,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职业培训、技术服务并举,把学院建成疆内知名、南疆一流、巴州特色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其二是明确职责、重点规范——将党委、纪委、院长、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任务一一明确,并重点对院长办公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材审读制度、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制度、内部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做出规范。
明确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学院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学院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并新增纪委工作五项主要任务,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明确院长是学院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新增设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履行9项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其三是建立机制、凸显服务——将学院各个重点机构,环环相扣,形成闭环,明确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开展步骤及流程,突出其下运行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自主运行与激励措施并行,同时层层把控,全面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的5大职业教育服务功能。
特别凸显服务学生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明确学院依法依规行使科研相关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面向公众合理开放办学资源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实践等,形成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毕业学生高质量就业。同时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师资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建立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紧密合作关系,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培训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服务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群众学历提升及终身教育需求。
章程落地执行才能彰显章程的生命力和作用。下一步,学院将以贯彻落实章程为抓手,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机制,形成更加规范、更加科学的管理模式,真正紧密地团结起来,发挥强大合力,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使学院发展“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形成温暖积极、担当共建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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